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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易制毒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与转让流程Easy system drugs

  全省范围内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企业。

  易毒制品许可证生产条件:

  (一)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生产企业;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

  (三)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还应当在仓储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

  易毒制品许可证经营条件:

  (一)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三)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易毒制品许可证申请材料:

  生产需要的材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的证明材料;

  (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7)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4、5、7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经营需要的材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3)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5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易毒制品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许可受理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

  3.审查。评审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时安监三处组织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4.决定。经行政审批联席会议会审后,报分管局长、首席代表依次签发。

  5.办结。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制证、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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