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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条件

来源:60     时间:2015-04-14 01:32:47     浏览: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条件:

外商外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许提供的材料: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17000万元;

2、需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需要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而且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申请的公司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发违归纪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